随着《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的发布,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工作进入了新的时代。为强化相关支撑标准的贯彻实施,促进企业及产品合规,加强标准工作组互动,经研究,于2018年4月19日在京召开“《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产品符合性评价技术研讨暨部电器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2018年*次工作会议”。
会议召开单位:
1.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器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
3.承办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会议主要内容:
1.《达标管理目录》及其产品的符合性要求与评价
2.产品有害物质检测与质量控制
3.部电器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2018年*次工作会议
早在2018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18年第15号公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批)》即中国RoHS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并于公告之日起一年后(2019.3.15)施行。
公告中规定,纳入目录的产品,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应该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列入《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可暂不按本要求执行。
*达标管理目录包括了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单机12类电子电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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